更新时间:2024-10-11 17:21
胡静林,男,汉族,1964年6月生,安徽歙县人,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8年8月参加工作,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、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,获经济学博士学位。
1988-1992年 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
1992-1994年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
1994-1998年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、企业司副司长(其间:1995.02-1996.03挂职任云南省保山地区行署副专员)
1998-1999年 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司秘书
1999-2000年 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副司长
2000-2004年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
2004-2007年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
2007-2009年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、新闻发言人
2009-2014年 财政部部长助理、党组成员
2014-2018年 财政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
2018-2023年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、党组书记
2023-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中共十九大、二十大代表,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。
2023年11月28日上午,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干部会议,宣布中央决定:胡静林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。
2023年11月3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:任命胡静林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。
胡静林长期以来从事国有企业改革和宏观经济理论研究及实际工作,工作经验丰富,理论功底深厚,参与过多项财政、产业管理体制重大改革及宏观经济重要政策研究工作,著(译)有《国有企业改革和途径》、《人力资本和企业制度创新》、《金融资产评估》、《美国联邦政府预算》等多部论著。